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  >  組織機構  >  主要職責
主要職責

  (一)負責全國耕地質量調查監測體系建設,參與耕地與基本農田質量調查、監測、評價、建設和保護等有關政策、法規、規劃、計劃的起草并組織實施。

  (二)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,組織擬訂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技術方案、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,承擔國家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和管理維護工作,指導地方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。

  (三)承擔耕地與基本農田質量分等定級工作,參與耕地與基本農田質量保護、監督管理、考核評價等有關工作,指導占補平衡補充耕地質量驗收評定,承擔損毀耕地的調查與鑒定評價工作。

  (四)開展耕地土壤改良、地力培肥、治理修復等產品及技術的試驗示范、效果評價和推廣應用等工作,承擔耕地質量相關項目的立項、建設、驗收和管理等工作,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有關工作。

  (五)開展耕地質量和土壤檢測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督考核,承擔土壤樣品庫建設和管理維護工作,開展相關投入品和廢棄物對耕地質量的安全性、有效性監測評價。

  (六)承擔耕地質量標準化建設的技術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,負責全國耕地質量信息統計和信息化發展工作,承擔耕地質量數據平臺建設和管理維護工作,開展專業技術培訓,負責相關職業技能鑒定指導工作。

  (七)開展耕地質量相關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,承擔有關國際公約履約技術支撐工作,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全球土壤伙伴關系有關活動。

  (八)承擔農業農村部交辦的其他工作。